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苏州地区活性炭供应及更换服务”项目公告
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苏州地区活性炭供应及更换服务”采购项目拟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苏州地区活性炭供应及更换服务”
项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项目编号:HZ-SJ1-250003
采购内容:对废气净化装置中的活性炭进行更换服务。
最高限价:47万元 (含税);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参加本次采购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或采购活动的行为,含下列情形:
a.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