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永丰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场区路面铺设沥青及自来水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永丰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场区路面铺设沥青及自来水维修工程监理服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永丰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场区路面铺设沥青及自来水维修工程监理服务
1.2项目编号:0222FW20250475
1.3采 购 人:黑龙江省永丰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8000元(含税、差旅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结束。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永丰农场
2.4付款方式:完成监理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后一次性付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供应商拟派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监理工程师需为供应商合法在职人员,供应商需提供公告月前3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为拟派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拟派在职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缴纳有效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拟派退休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截图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