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船寮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更正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qsl2025-09号青田县船寮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作以下更正:
(一)、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9.1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03 月 09 日15时00分”修改为“踏勘时间:2025年03 月 10 日15时00分”。
(二)、
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项目班子主要成员未能按投标承诺到位的按“丽水利建【2015】51号”文件《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水利建筑类企业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信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22.1 承包人违约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第七点“(7)本项目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未创得的按相应文明标化工地建设费的双倍金额处罚。”
(四)、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