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5年市管道路整治-泰山路综合整治外立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年市管道路整治-泰山路综合整治外立面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5年市管道路整治-泰山路综合整治外立面工程,已由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 以 徐委发〔202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5年市管道路整治-泰山路综合整治外立面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解放南路至三环南路,长约4.1公里,此次整治共涉及金山花园、金泰小区、航道管理处等12个节点,延续城市文脉、协调景观风貌进行建筑外立面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约689.94万元。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对泰山路沿线小区围墙及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