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礼县2025年石家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礼县2025年石家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E6212000612014809001
招标编号:LXHM2024-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礼县2025年石家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礼县水务局以礼县水务局关于礼县2025年石家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法人为礼县水土保持站,招标人为礼县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恒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礼县石桥镇范坝村、鲁班石村
2.2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3 项目概述:本项目综合治理面积25km2,项目新增治理程度81.5%,累计治理程度82.3%。其中:在预防保护区实施封禁措施2500hm2(封禁界桩20个,标志碑1块,宣传标语2条); 综合治理区人居环境治理1处; 生态修复区新建布设护岸工程2584m,滚水坝28座,河道淤积清运7930m3。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以提供的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业绩要求:近5年有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没有诉讼案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内没有诉讼案件;其他: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C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