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3-7 数据编号: 772585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神火股份薛湖水洗矸石竞价销售公告



薛湖水洗矸石竞价销售公告

一、竞价销售内容
我单位对薛湖水洗矸石产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具体数量以过磅为准,质量以选煤厂实际生产为准。
本次竞价分为以下标段
薛湖选煤厂:水洗矸石。
薛湖水洗矸石每天产量约3000吨。
以上标段具体数量以实际生产和实际库存为准。
以上标段报价同时进行,按照报价的高低,每个产品取报价最高1家报价单位,薛湖水洗矸石按报价签订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6月30日销售合同。
本次竞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企管、财务、生产、销售单位成立竞价销售评审小组,联合监督开标工作全过程。
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竞价销售采取网上报价模式(不用到公司现场),完成竞价报名程序的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价。

2、报名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中标单位按照合同要求确保将所中标矸石及时拉运出厂,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影响选煤厂正常生产,运输途中不论发生何种情况均由中标方协调。
中标用户须做到均衡发运,实现产销平衡,确保合同执行结束相应矸石产品无库存;如考核不合格,扣罚相应保证金。
中标单位连续三天不能做到均衡发运或出现停运现象,我单位有权利视情况中止本项合同,并扣罚剩余全部保证金,另行组织销售。
因不能及时发运对生产造成影响或未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发运数量的,第一次扣罚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第二次扣罚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第三次扣罚全部保证金。每次保证金扣罚之后须在3天内补足至全额保证金(薛湖水洗矸石30万元),否则视为双方终止本项合同,并扣罚剩余全部保证金,出卖人另行组织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考核是否合格由国贸公司书面确认,并作为扣罚保证金依据,作为财务原始凭证;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否影响选煤厂生产的情形界定由洗煤厂和国贸公司相关部门联合书面确认,并作为扣罚保证金依据,作为财务原始凭证。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投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