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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7 数据编号: 772619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至三期连接段环境整治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至三期连接段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至三期连接段环境整治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概况:融汇大桥施工完成附属设施撤场后,二期至三期连接处处于泥土裸露,下雨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厂区整体环境,为了提高厂区整体形象,需对该区域进行绿化修复环境整治。
2.2 比选范围: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有绿化单位实施环境整治项目。本项目取排名前一名为拟中标人,经公示无异议,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签订服务合同。项目内容以项目服务清单为准。
2.3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内容,一年内按要求进行养护补栽等服务。
2.4.项目地点:李家沱污水处理厂(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四村160号附1号)。
2.5.合同签订:中标人按业主要求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根据现场情况及方案清单提供合理施工方案。
3.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