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外运及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外运及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外运及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50203030192389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灰预估产量为6000吨/年(日产约18吨/天,飞灰仓库容150m³)。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灰预估产量为6000吨/年(日产约18吨/天,飞灰仓库容150m³),中标人负责对飞灰以原灰的方式进行外运和资源化利用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区旭日路88号(具体位置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hw18、废物代码须包含772-002-18,且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的处置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提及的所有附件);
(2)投标人如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则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
投标人如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则须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