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营山县营山河上游段生态修复工程公告
营山县营山河上游段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审查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营山县营山河上游段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营发改环资(2022)2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2 本招标项目为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营发改环资(2022)23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营山河上游段(清水乡清水湖社区至永兴桥上游200m),长约10.3km。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岸边湿地工程,建设总面积64000㎡;河道水生植被恢复工程,建设总面积9640㎡;河道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总面积131800㎡;生态沟渠工程,建设总长度2694m;自然护坡工程,建设总面积7950㎡;尾水湿地工程,规模300m3/d,湿地建设面积600㎡。
2.3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 8458798.47元
2.7 合同发包价:合同发包价等于招标控制价
2.8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_____________(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