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取水口标段招标公告
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取水口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取水口标段 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7]73 号、华发改审[2020]65 号、华发改审[2022]6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水投集团华安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水投集团华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沙建镇、丰山镇;2.2 工程建设规模: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取水口标段,位于沙建大桥上游 250 米处,新建取水口1座、引水管道2条、取水泵房1座;设计规模为日供水50000吨,水泵按日供水30000吨安装。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取水口标段(取水泵房、引水管道、配电装置室、其他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取水工程,日供水 5 万立方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可以承担 8万吨/日以下给水厂工程的施工;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的日处理量≥5万吨,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属于大型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工程;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9633360元(含暂列金450000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