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邵东市谢家冲、全家塘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公告
【水利】邵东市谢家冲、全家塘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
2025-03-07
hnsj-202503sl-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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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邵东市谢家冲、全家塘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j-202503sl-060001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标段 邵东市谢家冲、全家塘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 (项目/标段名称)已由 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邵东市谢家冲、全家塘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发改审〔2024〕3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邵东市桐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采购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邵东市谢家冲、全家塘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邵东市两市塘街道 。
2.3建设规模: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1)废渣集中管控:对谢家冲、全家塘遗留废渣进行集中管控。集中管控废渣总方量为87238m3,其中谢家冲废渣集中管控区废渣77379.18m3全家塘废渣集中管控区废渣9858.82m3。废渣集中管控区配套建设拦渣坝、截排水系统和封场防渗系统等。(2)废水处置:对谢家冲区域内2处水塘约2213m3积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渗滤液,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3)底泥处置:对谢家冲区域内2处水塘约2213m3底泥进行脱水干化,脱水后转运至废渣集中管控区进行回填处置。(4)生态恢复:对谢家冲废渣集中管控区、全家塘废渣集中管控区、废渣清理区、取土场及其他临时建构筑物拆除区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总面积约29046.14m2。(5)地下水监测建设:谢家冲项目区域内建设4口地下水监测井,全家塘项目区域内建设3口地下水监测井,对场地及周边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邵东市谢家冲、全家塘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2.4.1 设计部分:① 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4.2 采购部分: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2.4.3 施工部分: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
2.7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7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8.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3.废水排放要求的质量标准:处理后的水质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等要求。
2.9 其他: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