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伊犁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4】4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5.0%;自治区配套资金15.0%。项目法人代表为马斯尼亚·米地提,招标人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总治理防护面积为21.0k㎡。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分为3个区域:①预防保护区;②综合治理区;③生态修复区。其中在预防保护区主要建设封育围栏,布设封禁围栏10.4km,警示牌15座,水土保持宣传牌12座,封禁面积17.50k㎡。在综合治理区主要实施水土保持林草种植,种植面积1.43h㎡,主要种植乔木和灌木;村内道路巷道两侧实施人行步道8348m,配备围栏7365m ( 塑钢围栏);改建人居环境和新增环保配套设施等。在生态修复区对南台子沟国道上游设置12座谷坊防护措施,对高边坡区域进行治理,边坡总长度985m;下游右岸进行生态修复措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2.2、项目建设地点: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
2.3、计划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1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3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
2.4、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施工(EPC):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后续为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管理,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相关全部工作(包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水土流失监测、环境保护工程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2.5.2监理标段: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施工(EPC)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