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7 18:30|发布单位: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3-31|项目监管地:远安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A990013-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5-00103
3、项目名称: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20(万元)
6、最高限价:32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及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专业专项设计、工程测量、岩土勘察以及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图部门审查合格,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勘察工作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勘察和设计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6.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相关人员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如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