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周边市容环境治理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周边市容环境治理项目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 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津城管规批[2025]2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73983100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 招标人为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
工程概况:本次治理范围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至机场龙门架段,包括机场大道及机场片区两部分,治理区域总面积约32.65公顷。其中机场大道治理面积约18.73公顷,治理范围为机场环岛至机场大道龙门架,包括机场大道中分带、侧分带以及机场环岛绿地;机场片区治理面积约13.92公顷,包含机场办公区道路、机场航站楼送站通道两侧绿地及航站楼庭院区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周边市容环境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规模:32.65 公顷; 招标范围: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发包人要求及交付条件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5月31日,共59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风景园林设计甲级,且在有效期内。施工: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承揽能力);3、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需注明为单位正式职工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