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荔浦市城镇化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绿化草皮采购公告
第一部分 项目情况介绍
一、建设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荔浦市城镇化公共服务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桂林浦兴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荔浦市城镇化公共服务综合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建设模式:
2.1本次招标材料主要用于建设荔浦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场内裸土绿化。
荔浦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新增床位 142 张,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7640 平方米。其中:包括 2 栋 6 层康养综合 楼 13500 平方米、1 栋 4 层业务综合楼 3700 平方米、1 栋 1 层垃圾站 50 平方米、1 栋 1 层氧气站 90 平方米、1 栋 1 层设备房 300 平方米。地埋式污水处理池 1 座,绿化面积 4879.32 平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 4205.98 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为 2621.40 平方米等配套基础设施。
三、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兆祺
联系电话:13769713741
联系地址: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荔浦市城镇化公共服务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荔苑圆通快递旁)
第二部分 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质量要求
本次所采购绿化草皮必须符合现场图纸和备注中的要求,要求含铺设、密铺,间隙小于1cm,保活、养护期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要求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2、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供应商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4、供应商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供应商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5、供应商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三、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