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南片区重大产业项目水系优化方案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南片区重大产业项目水系优化方案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南片区重大产业项目水系优化方案编制项目。
(二)预算金额:19.93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综合考虑防洪安全及深汕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协助完成中心南片区水系调整及截排洪沟方案编制工作,依程序完成调整后的河道管理范围线印发。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南片区重大产业项目水系优化方案。
2.服务要求:
(1)熟悉合作区总体规划、水利综合规划等规划和河道现状、规划情况,根据规划建设情况开展设计工作。
(2)与片区规划、部分涉河建设项目设计团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我局汇报方案编制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方案成果。
(3)工作成果满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能做作为后续设计开展的工作依据。
(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和咨询项目有关工作任务。
3.服务成果:
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南片区重大产业项目水系优化方案报告和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河道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设计深度满足项目建议书深度。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期限为六个月。
2.付款方式:
(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均通过项目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
(2)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并提供合同价款30%的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及发票后按流程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3)乙方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甲方按流程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70%。
注:因政府支付手续程序调整,延迟支付合同款,乙方应予以理解。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由双方协商并写明于合同内。
4.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