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2025年框架招标(主配网混凝土电缆盖板)招标公告
广东电网公司2025年框架招标(主配网混凝土电缆盖板)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19958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公司2025年框架招标(主配网混凝土电缆盖板),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广东电网公司2025年框架招标(主配网混凝土电缆盖板),本次招标含主配网混凝土电缆盖板共1个物资品类。
2.2招标范围:广东电网公司2025年框架招标(主配网混凝土电缆盖板),本次招标含主配网混凝土电缆盖板共 1 个物资品类。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招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投标人若中标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
(1)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
2)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2)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超出其他供应商原足额部分的,应征求供应商意见。
3)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 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 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4)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5) 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6)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 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 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7) 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8) 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9) 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