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雁塔区沣经三路(雁长界一樱花二路)市政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塔区沣经三路(雁长界一樱花二路)市政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雁发改发〔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103.997m,雨水工程70m,污水工程93m,交通工程103.997m,照明工程12套,电力管沟工程主线全长134m,通信主管群全长86m等;
2.2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南起新城南北一路,北至樱花二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626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雁塔区沣经三路(雁长界一樱花二路)市政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编号:N6101133506jWXRhRcBY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雁塔区沣经三路(雁长界一樱花二路)市政工程EPC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6 其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整(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支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执行)(资格预审阶段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雁塔区沣经三路(雁长界一樱花二路)市政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雁塔区沣经三路(雁长界一樱花二路)市政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参加申请的,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