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2025年监控设备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2025年监控设备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2025年监控设备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监控设备进行维修、维护(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
2.2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属几江、德感、油溪、中渡污水处理厂。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能够承担监控设备维修等相关服务(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服务承诺:为保证水务集团相关生产工作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必须确保能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5万元以上的类似监控设备维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金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7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4年11月-2025年1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