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海炼化-大榭石化一体化项目-泵群在线监测系统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一体化项目-泵群在线监测系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一体化项目-泵群在线监测系统(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一体化项目-泵群在线监测系统(二次)
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馏分油五期项目,拟在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辅助设施,实现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项目实施后,大榭石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 1400 万吨/年,综合配套能力为 1200 万吨/年。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一体化项目-泵群在线监测系统(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8102/01
发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主要技术规格
泵群在线监测系统,通过39个无线通讯站、502个无线传感器,监测大榭石化-馏分油五期项目的243个机泵。无线通讯站应支持工作状态显示功能,应实现不低于30路无线监测器的信号接收能力;无线通讯站和无线传感器防爆等级不低于ⅡCT4 Gb、无线传感器通过EMC电磁兼容性认证、C5M或以上的防腐认证。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无线传感器、无线通讯站)有效的防爆合格书的原件扫描件,防爆等级不低于ⅡCT4 Gb。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中国境内至少1个机泵群监测系统的项目业绩,该业绩至少具有300套无线传感器,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机泵群监测系统)、无线传感器数量。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