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县大安乡防洪治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地址
1.1 招标人名称: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1.2 招标人地址:衡阳县向阳北路5号
2.比选条件
衡阳县大安乡防洪治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已经批准备案,招标人为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 项目地点:衡阳县大安乡。
3.2 建设内容及规模:蒸水衡阳县大安乡岸坡治理长度13.29km,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岸。
3.4 项目总投资额约:14758.00万元。
3.5代理范围:衡阳县大安乡防洪治理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且达到必须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3.6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含有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
4.2招标代理机构须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