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洪雅县青衣江流域粮食产能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标段公告
洪雅县青衣江流域粮食产能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洪雅县青衣江流域粮食产能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EPC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24〕1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雅县洪川镇、余坪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1)土地平整和改良:土地平整、地力培肥13470亩;
(2)灌溉与排水:新建、整治渠道49条、人行便道173座、田间道涵管107处,新建提灌站12座、整治山坪塘6座;
(3)田间道路:新建、整治机耕道32km、道路交叉接口126处。
2.3 总投资:10325.39万元。
2.4 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利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地块测量成果、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以及最新的遥感影像,结合并在符合洪雅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及涉及村规划的情况下,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配合及技术服务工作、编制技术规范文件(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
施工工作内容:包含预算编制,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资料归档并移交、参加竣工验收等。
2.5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7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设计方案需经招标人审定认可。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配套资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纸质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