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民权县黄河故道饮用水水源地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民权县黄河故道饮用水水源地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的委托,就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民权县黄河故道饮用水水源地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民权县黄河故道饮用水水源地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采购项目(二次)
2、 采购编号:民财采招-2025-4 ;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051号;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采购控制价:3695014.12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5.4 供货期:根据土建单位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交付,设备调试完成时间为土建完工后2个月内。
5.5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5.7 质保期:3 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份(含)以来任意一 个月的缴税凭证,符合免税政策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税收证明材料;提供 2024年6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 1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四、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