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000G2503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农经【2025】16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特别国债资金及省财政资金配套,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黑龙江省气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气象局。黑龙江省省本级及省辖区内13个地级市、73个县级气象局,261个固定作业点,304个流动作业点。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升级改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能力建设三部分建设内容。对 261个固定作业点和 304个流动作业点进行升级改造、新建9个作业弹药暂存室,新建小型气象观测站 1000 套,新增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及通信终端 1605 套,对 311 门高炮进行远程控制和自动化改造,新增309 部自动化火箭发射装置,166部火箭发射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新购火箭作业车 14 辆。新增机动集成作业系统2套,升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飞机任务系统1套,新增人影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设备 175 台(套),人影业务支撑系统建设设备554台(套),省市县一体化人影指挥调度系统3套,省级卫星数据中心监测平台1台(套)。
2.4招标范围:涉及本项目勘察、设计全部内容。本项目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升级改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能力建设三部分建设内容相关的的工程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相关包含的其他所有工作内容。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本项目全部成果文件,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为止(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90.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