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平望上横污水处理站日处理工业废水1万吨提标改造项目苏州市平望上横污水处理站日处理工业废水1万吨提标改造项目-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苏州市平望上横污水处理站日处理工业废水1万吨提标改造项目-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05091862000655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平望上横污水处理站日处理工业废水1万吨提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行审核发〔2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江市平望镇污水处理厂,招标人为吴江市平望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平望上横污水处理站日处理工业废水1万吨提标改造项目-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平望镇上横村。
2.1.2建设规模:最大管径315mm。
2.1.3合同估算价:1428.31677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7月13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