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油工程-青岛公司-惠州25-8项目、西江24区开发项目和涠洲11-4项目烟管材料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惠州25-8项目、西江24区开发项目和涠洲11-4项目烟管材料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惠州25-8项目、西江24区开发项目和涠洲11-4项目烟管材料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惠州25-8项目、西江24区开发项目和涠洲11-4项目烟管材料
项目概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惠州25-8项目、西江24区开发项目和涠洲11-4项目采办烟管材料。按照技术招标要求提供设计图纸供买方审核后进行制造,制造完成后送达买方青岛场地,经买方验收合格后,由卖方负责指导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工作。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惠州25-8项目、西江24区开发项目和涠洲11-4项目烟管材料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5-HGCBGXZX-ZX-JCWZ-A02-0212/01
发标日期
2025年03月12日
主要技术规格
烟管材料一批,最大烟管直径为2800mm,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仓库或项目现场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惠州25-8项目、西江24区开发项目和涠洲11-4项目三个项目合包采办烟管材料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API Q1证书(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4) 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