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50203030192680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5日,负责建设的车里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21年4月30日建成投产,负责长乐全区(含滨海新城)垃圾处置工作。发电厂配置锅炉为2×750t/d,发电装机为2×15MW,配套建设450t/d的渗沥液处理站、化学水处理系统及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并且负责运营车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年产原灰量暂估数量:约10000吨/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村长洋43号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螯合剂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1)螯合剂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螯合剂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