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塔县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金塔县大庄子镇卫生院)
金塔县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金塔县大庄子镇卫生院)施工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塔县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金塔县大庄子镇卫生院),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行服〔2024〕193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向上争取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金塔县大庄子镇卫生院,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金塔县大庄子镇卫生院
2、建设地点:金塔县大庄子镇卫生院规划用地区域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拟在金塔县大庄子镇卫生院新建建筑面积2156.89平方米的医疗卫生业务用房。主要包括门急诊、药房、公共卫生科、妇幼保健科、医技科室等,配套绿化硬化、污水处理、给排水设备、电气设备等,并购置办公设备及医疗设施设备。
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7日
总工期:22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8、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资金来源:通过向上争取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岗位合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文件内所有资料、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6、投标单位须为进入“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