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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霍城县长安北路、长安西路、西城一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霍城县长安北路、长安西路、西城一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25〕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70%和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霍城县长安北路、长安西路、西城一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霍城县
2.2.建设规模:新建市政道路2701米,配套标志、标线、路缘石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支路。次干路设计使用年限15年,道路红线宽度24米、30米、36米,双向4车道;支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道路红线宽度6-8米、24米,双向2车道。其中:①新建次干路2258米,机动车道采用5cm厚AC-16沥青混凝土+1cm厚同步碎石封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30cm厚天然砂砾;人行道路铺装18621平方米,采用6cm厚透水砖面层;绿化种植9491.40平方米。②新建支路443米,机动车道采用5cm厚AC-16沥青混凝土+1cm厚同步碎石封层+18cm厚水泥稳定砂砾+35cm厚天然砂砾;人行道路铺装1164.90平方米,采用6cm 厚透水砖面层;绿化种植2030平方米。③附属工程含HDPE给水De300管网2415.73米、钢筋混凝土管雨水Dn300管网2764.73米、双壁波纹管污水De300-DN400管网2179.7米。
2.3.总投资:3000万元。
2.4.总承包计划工期:184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含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相关工作,同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及[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