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南县南部片区供水改造工程农饮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全南县南部片区供水改造工程农饮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南县南部片区供水改造工程农饮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全发改字〔2024〕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全南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改造水源10处、提升水源工程8处;改造提升水厂31座,其中扩建水厂1座;改造提升输配水管网274.2千米,管径DN25-DN250,其中县城自来水工程管网154.39千米。主要包含14处规模化供水工程和18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提档升级、标准化改造并提升南部周边的供水管网工程,改造提升工程的供水规模共计14930立方米/日,南部周边管网延伸工程提升供水规模共计5000立方米/日。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4697.76万元,设计费约58.86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规定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2.6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90日历天(其中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如需图审,含图审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13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并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各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总数不超过2家,由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需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 施工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设计单位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