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市向阳路以南、盈丰路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向阳路以南、盈丰路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发改招核【20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兴市隆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兴市隆诚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资兴市向阳路以南、盈丰路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建设地点:资兴市资五污水处理厂内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工程为项目拟在厂内各个污水处理池上空、房屋屋顶等约24256平方米,建设装机容量为3.5959MWp的光伏电站,主要设备包括光伏板、逆变器、支架等设施,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用比例需达到50%以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
2.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16、《电能质量标准电压波动和闪动》GB 12326-200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9、《电能质量标准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19、《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2005、《光伏PV系统并网接口特性》GB/T20046-2006、《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压保护-导则》SJ/T11127-1997、《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安全要求》IEC 62109-1 ED.1、《400V以下低压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CNCA/CTS 0004-2009、《光伏并网系统用逆变器防孤岛测试方法》IEC62116-2008及其他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 本次招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房屋结构的荷载验算及加固设计、加固、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施工现场指导及设计方案验收等工作);
2、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汇流箱、线缆等设计图纸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采购设备、逆变器及并网柜设备的安装以及配线施工等经当地国网审核收口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
4、完成质量监督、并网验收(含并网性能、电力质监、设备电气、保护试验等(按需),并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性能试验、环保、消防、防雷、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评价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5、通过电站第三方性能检验、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6、完成240小时连续无故障试运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