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谈编号:CR24(2025)-FJFZX-WZCG-02
1.谈判条件
1.1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为中洲泵站至前场水质净化厂调水工程项目,业主为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总公司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相关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洲泵至前场水质净化厂调水工程项目经理部(竞标文件上可简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洲泵至前场水质净化厂调水工程,请有意向的竞标人参加谈判。
1.2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二十四局设物〔2022〕482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
工程范围厦门地铁1号线集美大道站旁,建筑面积881.31平方米,用地面积287.53平方米,长60.0米,宽30.0米,
(1)扩建中洲泵站:新建泵站一座,规模5.0吨/天,现状泵站5.6万吨/天规模保持不变,总规模10.6吨/天;
(2)新增软三1#泵站至中洲泵站污水配套压力管,长度约1800米,管径DN500;
(3)新增中洲泵站配套出站压力管,长度约5000米,管径DN1000;
(4)对铁山2#泵站更换设备进行扩容,由现状5.0万吨/天扩建至10.0万吨/天。
(5)对中洲泵站到集大泵站出水管道进行改造,改造长度约180米,管径DN1600。泵站10.6万吨/天。解决集美污水厂超负荷运行的问题,解决前场污水厂扩建后水量不足的问题。服务范围内的污水能进入前场污水厂或集美污水厂统一处理,避免污水直接排放,有利于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同时也是完成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重要工程,能够改善城乡环境,保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及人民正常生活的必要措施。主要建筑面积:881.31(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中洲泵站新增5万吨/天的污水转输能力,铁山2#泵站新增5万吨/天的污水转输能力。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及规格详见附表一。
3.2本次采购的数量规格为暂定,具体数量规格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竞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竞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生产能力;生产商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混凝土供应量能满足连续供应且每天不小于1500方,混凝土搅拌站距离工程项目所在地不超过25公里且运输时间满足不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约2小时)。
4.3财务能力:
竞谈人为可开具专票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竞谈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竞谈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的财务相关报表(提供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4.4质量保证能力:竞谈人提供的混凝土须符合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4.5履约信用要求:竞标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竞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竞标人在竞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竞标;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