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一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周村至船埠头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原件:“10、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修改为“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2、取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 9.2”投标人原件携带至现场的要求及对应原件核验。但投标人须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资料弄虚作假作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三) 技术标内容:“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暗标”编制或技术标中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的或技术标超过300页(封面、封底、目录除外)的”修改为“
(2)技术标超过300页(封面、封底、目录除外)的”。
4、原上传“招标清单(2)”予以作废,以本次上传附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总限价为¥104543260元,其中
(1)设计费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970000元;
(2)工程费用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103573260 元(其中暂估价¥10000000元,预留金¥3100000元)”修改为“最高投标总限价为¥104696073元,其中
(1)设计费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970000元;
(2)工程费用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103726073元(其中不予下浮部分:暂估价¥10000000元,预留金¥3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