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老旧设备设施和外排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公告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老旧设备设施和外排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65020324112000560003)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老旧设备设施和外排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65020324112000560003)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发改发〔2024〕24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纬一路。
2.项目规模: 该项目更新改造南郊污水处理厂格栅机、外输水泵、污泥脱水机、曝气转碟、轴流泵等设备设施42台套;改造市政3号和4号污水提升泵站集水池共2座,更新外排泵、格栅机、流量计、潜水搅拌器、强排风机、阀门等设备设施 20 余套;更新南郊污水处理厂 DN900外排管网2300米,改造市政3号污水提升泵站DN500收集管网300米;以及顶管穿越2处和配套污水检查井、分水井、改线井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324112000560003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老旧设备设施和外排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老旧设备设施和外排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决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等全过程的建设内容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各项协调工作(项目全过程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等)。
项目工期: 279天
工程投资额: 117.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