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横山产业园区创业三路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横山产业园区创业三路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4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横山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林市横山产业园区创业三路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项目,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横山区产业园区北区,南起芦阳二路,北至芦阳五路,道路全长 1.437km。项目发包最高限价 59.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横山产业园区创业三路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榆林市横山产业园区创业三路道路及管网工程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设计工程及无不良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01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01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