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卫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增补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增补工程(一期),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卫辉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统筹做好卫辉市供水提质改造工程已实施工程内容与城乡供水一体化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供水改造工程实施进度,进一步明确近期供水改造工程实施重点,确保有效降低卫辉市城区管网漏损、改善管网水压,提升供水安全可靠性,应优先用于管网断点连通,提升管网系统性、安全性,改善南部区域整体压力。本次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吴坡村工点(吴坡村西侧穿越京广高铁)、卫共大桥工点(京广高铁与比干大道交叉点东侧穿越京广高铁)、S226工点(京广高铁与S226共产主义渠桥交叉点西侧穿越京广高铁)三处。供水管道采用K9级DN800球墨铸铁给水管及管件,T型橡胶圈柔性接口,水泥砂浆衬里,重力流供水。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为4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证明)。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