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恩施州龙凤坝集镇通信杆路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恩施州龙凤坝集镇通信杆路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恩施州龙凤坝集镇通信杆路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恩施州龙凤坝集镇通信杆路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BXT-2025-1062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龙凤坝集镇通信杆路及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全长9.485公里通信杆路和2.128公里管道,具体实施内容为建设优化高标准”四合一共建共享“传输杆路和管道。项目预算:不含税50.97万元,含税55.92万元(税率为9%)。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报价清单,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在龙凤坝集镇建设优化高标准”四合一共建共享“传输杆路和管道,全长9.485公里通信杆路和2.128公里管道。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
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
2.4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5项目实施地点:恩施市龙凤镇。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参选人资格要求2.
3.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5)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比选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资质要求
(1)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