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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17 数据编号: 778705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市灞桥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灞桥区农膜回收利用收集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灞桥区农膜回收利用收集点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GJZB-202503017
项目名称:灞桥区农膜回收利用收集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验收通过后。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灞桥区农膜回收利用收集点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灞桥区农膜回收利用收集点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磋商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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