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货物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二氧化碳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二氧化碳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6-04A-2025-D-E02464C01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5〕5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卷烟厂二氧化碳采购(第二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标包1名称:武汉卷烟厂二氧化碳采购。
采购内容:二氧化碳。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不含税):690.27元/吨。
预计第一年度采购数量:600吨,预计第二年度采购数量:700吨,预计第三年度采购数量:700吨;三年度预计采购总数量:2000吨。
预计第一年度预计采购金额(不含税):41.4162万元,预计第二年度采购总金额(不含税):48.3189万元,预计第三年度采购总金额(不含税):48.3189万元。
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具体采购金额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中标供应商:1家。
1.3交货地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指定地点。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5交货期要求:招标人下达订单后2日内必须到货。
1.6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2个月(以货物交付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