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久治县牧羊村水源地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久治县牧羊村水源地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久治县牧羊村水源地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已由久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久发改[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久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久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鸣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久治县
(2)招标范围:工程修建引水渠36m,谷坊4座,挡墙287m及碳化防腐木栏杆615m等附属设施,避免水源地山洪破坏,保障水质不受污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5532001001
标段名称:久治县牧羊村水源地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9月20日
建设内容:工程修建引水渠36m,谷坊4座,挡墙287m及碳化防腐木栏杆615m等附属设施,避免水源地山洪破坏,保障水质不受污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