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皮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污)治理项目—纬一路东段(东外环大街—东港大街)招标公告
南皮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污)治理项目—纬一路东段(东外环大街—东港大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皮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污)治理项目—纬一路东段(东外环大街—东港大街)已由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南皮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污)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审字【202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南皮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污)治理项目—纬一路东段(东外环大街—东港大街);建设地点:南皮县;建设内容:中心城区排水(雨、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排水设施进行改造,铺设雨、污水管道,排水改造同时对现状道路进行翻修新建,铺设给水管道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 三个月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全国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