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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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拟采取比选方式采购2023-2024年度内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公告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关条款的要求,否则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
1.★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内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CNY36000.00,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最高限价:CNY36000.00,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具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5)以上均提供复印件,若有副本提供副本复印件即可。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三选一。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函原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原件。
(七)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取得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3.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2023~2024年度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内部审计服务1项,须对我站2023、2024两个年度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以及协助问题整改,重点审计我站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以及预算管理、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情况,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4.商务要求
4.1.★实施地点、时间
履约地点: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8日完成所有服务内容。遇特殊情况时,经采购人同意,实际履约时间期限以供应商保质保量完成约定任务为准。
4.2.★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履约验收的主体: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履约验收时间: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出的验收申请后10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4、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5、是否邀请专家:否
6、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7、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8、履约验收程序及验收标准:
(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2)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3)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比选文件》、《响应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①供应商实施的具体服务事项需要相应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佐证;②验收材料中有完成的项目推动过程工作痕迹,比如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相关表格及项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思考建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