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泵车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
(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
泵车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泵车租赁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泵车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 1-3 号泊位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堆场、1#、 2#变电所、前方管理房、仓库、检查桥、候工楼、材料工具库、机修间、门卫室、生产调度楼、泵房等生产生活辅助建筑以及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控制等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详见工程项目报价书。
2.2.2开工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
2.2.3工作地点: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项目部(福建省莆田市兴化湾湾顶、江口镇东侧的滩涂海域)指定位置。
2.2.4支付条件:结算后凭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且合法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不含税单价固定不变),支付比例80.00%。
2.2.5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务公司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2.6最高限价: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 2024年至少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4年内至少有1个机械租赁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