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孟津区送庄镇、朝阳镇11个村庄污水治理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津区送庄镇、朝阳镇11个村庄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孟津区送庄镇朝阳镇11个村庄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孟政文〔2022〕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2-410308-04-01-62775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孟津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 孟津工施招标(2025)0020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孟津区送庄镇、朝阳镇11个村庄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孟津区送庄镇(裴坡村、负图村)、朝阳镇(游王村、闫凹村、小良村、伯乐村、卦沟村、瓦店村、杨凹村、石沟村)、小浪底镇(班沟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3招标规模:孟津区送庄镇、朝阳镇11个村庄污水治理项目,涉及送庄镇、朝阳镇、小浪底镇1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和新建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污水管网105400m(其中:DN200管网长度21900m,DN300管网长度83500m),砌筑检查井6281座、大三格化粪池26座,拆除恢复混凝土路面等;在送庄镇(裴坡村)新建一座15m3/h的一体化提升泵站;在送庄镇(负图村)、朝阳镇(伯乐村)各新建一座日处理规模1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在朝阳镇(闫凹村)新建一座日处理规模6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最高投标限价:29695022.00元;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2.8.1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2.8.2 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3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2.8.4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2.8.5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3.4.5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