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3-18 数据编号: 779685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浦口区钟奇路改造工程(团结路-谢营路)公告

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浦口分中心)浦口区钟奇路改造工程(团结路-谢营路)团结路-江淼路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PKSZ2500434-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口区钟奇路改造工程(团结路-谢营路)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口区钟奇路改造工程(团结路-谢营路)(项目审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谒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谒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团结路-江淼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
2.2 招标范围:浦口区钟奇路改造工程(团结路-谢营路)团结路-江淼路施工,拟对现状道路实施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绿化等改造工程,雨污水最大管径DN400,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95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浦口区钟奇路改造工程(团结路-谢营路)团结路-江淼路施工,起于团结路,止于江淼路,长约325米,道路改造按原路线位实施,路线和路基横断面维持现状。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及资格审查承诺书”,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09月-2025年0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