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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18 数据编号: 779786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甘肃庄浪县盘安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盘安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庄浪县盘安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盘安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庄浪县盘安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盘安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卓一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盘安镇2025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盘安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GSZY-2025-17
3.项目概况:在盘安镇吴陈村三社硬化村内巷道3200平方米,在吴陈村二社硬化晾晒场3679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
本项目主要依据《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甘交科技[2021]3号)、《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030-2015)等规程规范,根据实际况,巷道及场地硬化均采用15cm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
4.招标控制价:1090048.40元(含规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2089.85元;规费(含税):31321.54 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7.资金来源:庄浪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资金。
8.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26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6月24日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10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1招标期限:2025年3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21日17时00分00秒。
(
备注:各竞标人请于2025年3月21日12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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