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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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昌平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昌平发改(审)〔2025〕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北环路25号院、满井胡同(128号)、石坊院小区、北城根小区、东关北里(38、39号)、毛纺厂宿舍;城南街道驾校宿舍职工学校;南口镇饮食服务楼、工商局南口宿舍、税务楼宿舍、兴隆小区、丰景高苑小区;东小口镇都市芳园;北七家镇温泉花园A区;霍营街道蓝天园小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给水工程:拆除原有DN50-DN300给水管线8887.94米,敷设DN40-DN200给水管线10035.20米;
(2)排水工程:拆除原有DN150-DN600管线24682.8米,敷设DN100-DN800管线38241.24米;
(3)热力工程:拆除原有DN40-DN200热力管线17966.5米,敷设DN40-DN200热力管线16492.14米;
(4)道路工程:铺装面层135447.82平方米;
(5)电力管线工程:需对本区域16个小区本体配电进行改造,本项目内线部分放入施工总承包内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0478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20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北环路25号院等共计16个小区的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电力电气管线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拆除管线及附属设施工程、更新管线工程及新建附属设施工程、破除及恢复道路工程等全部监理工作。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五年已竣工的建安费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