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铁十二局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项目土工格室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已由国铁集团浙江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260号)和国铁集团浙江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由浙江省发改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2)5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土工格室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及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代建段工程JSZQSG-1标,正线里程DK82+600~DK95+387,正线长度12.787公里;正线嘉善特大桥11.073km、货走线特大桥1.326km、嘉善站货线特大桥0.664km、嘉善站到发线特大桥1.295km;铺轨工程36.99 铺轨公里,其中:正线24.33铺轨公里,站线12.66铺轨公里。同步实施代建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国铁集团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24〕68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所供物资的相关检验许可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年产20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