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庆槎路24号槎头仓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择优竞价邀请函
1. 竞价条件庆槎路24号槎头仓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批准执行,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组成,竞价人为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的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择优竞价(邀请)方式,选定竞投人。
2. 项目概况与竞价范围2.1竞价项目概况
2.1.1竞价项目名称:庆槎路24号槎头仓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2.1.2竞价项目编号:WG2025-GC-GL-001
2.1.3竞价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庆槎路24号
2.1.4竞价项目规模:庆槎路24号槎头仓物业现占地约9668平方米,现拟在园区内新建DN75-300污水管总长约253米,新建DN300雨水管总长约161米,新建沉淀池1座,新建污水检查井13座,新建污水水质监测井1座,新建雨水检查井6座,新建雨水水质监测井1座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2竞价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
对庆槎路24号槎头仓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择优竞投文件中“用户需求”及“合同书”要求。
2.2.3最高竞价限价:635640.3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6362.85元,暂列金额47216.33元,属于非竞争性费用),竞投总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控制价的竞投文件将被拒绝。
2.2.4施工工期:自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向竞投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竞价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工期进行适当调整。
3. 择优竞价资格要求 本次竞投要求竞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3.1竞投人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2竞投人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竞投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