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东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高铁防护工程商混物资询比采购
项目编号:ZYGS-2025WZ10-XB04
1.采购条件本项目新乡市新东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高铁防护工程商混物资询比采购(项目编号:ZYGS-2025WZ10-XB04)已经批准,采购人为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2.1采购内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3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4采购要求:详见附件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交货期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份2022年至今胶接夹板的供货业绩,可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5履约信用:投标人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2022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2022年至今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凡存在有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记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询比采购报名供应商于2025年3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人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报名。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0元/包,售后不退。
5.询比采购响应5.1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采用电子邮箱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3月23日09时00分邮箱地址:869374928@qq.com。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时间:2025年3月24日09时30分,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永达路天舟物流园项目部。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联 系 人(商务):陈龙海
联系电话:17719859560
联系人(技术):王晨旭
联系电话:19937676092
邮箱:869374928@qq.com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包件名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采购数量
到货时间/地点
01/商混
1
混凝土
C20
m3
1484.30
到货时间:2025年3月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开发区关堤乡
2
混凝土
C25
m3
9.83
3
混凝土
C40 P8
m3
424.51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的增值税率为3%%。
附件2
材料询价表
编号:ZYGS-2025WZ10-XB04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发件人:
联系电话:
收件单位: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收件人: 王晨旭
联系电话:19937676092
关于 商混物资 的报价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厂家报价
(元)
合计金额
(元)
备注
1
混凝土
C20
m3
1.00
2
混凝土
C25
m3
1
3
混凝土
C40 P8
m3
20
合计金额
人民币大写:
备注:以上产品报价为含税、含运费等费用的到站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3%)
货物到达地址/时间:报价评审结束后按甲方要求送到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开发区关堤乡。
附件3
商混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CRSCE-ZY-热力-WZ-2025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混采购合同书
甲方(买方):通号(郑州)电气化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乙方(卖方):
签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现甲乙双方通过公开询比采购,就甲方承建的新乡市新东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高铁防护工程采购商品混凝土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照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m3)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税率
备注
1
混凝土
C20
1484.30
3%
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应为准
2
混凝土
C25
9.83
3
混凝土
C40 P8
424.51
合计
1.1上述单价包括产品送达供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成本(含利润、税金)、运杂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协调费及所有其它费用,如需泵送泵送则价格上调 元/立方米,泵车100方为一个台班,不足100方按100方计算,超过100方按实际数量机算。乙方混凝土送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在2小时内完卸货。如卸货延时超过2个半小时,每小时加100元/车(不足半小时不计时,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以此类推。如卸货延时,甲方应认可该车次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变化等因素。每一批次超过100方允许有一车补方,如发生第二次或多次补方(每车不足12方),则需补足12方运费,每方运费 元。外加剂:P6价格另加 元/m3,P8价格另加 元/m3,膨胀剂价格另加 元/m3,防冻价格另加 元/m3,细石价格另加 元/m3,钢纤维价格另加 元/m3。
1.2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上述合同为含税价格。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率为 3 %,税款为元。
1.3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 予以 调整,调整方式为:结算价=合同价+(供应期信息价-招标期信息价),本次招标期信息价采用2024年第3期《新乡造价信息》(详见附件1)公布的混凝土分强度含税价格。因新乡造价信息每两个月发布一次且信息发布时间滞后,在结算期调整价格时无参照依据,因此每月挂账结算单价暂按照合同单价下浮25%个点后暂结,待供应期信息价发布后,对已挂账结算部分再按照供应期造价信息价(含税单价)对比招标期造价信息价(含税单价)涨跌幅度进行价格调整。